关于变更融资融券合约展期申请条件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表日期:2019-06-17 10:37:16 点击数:0

关于变更融资融券合约展期申请条件的通知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近期市场环境变化以及公司整体业务发展战略规划需要,现对融资融券合约展期申请条件作出以下变更,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关于申请融资融券合约展期应满足的条件:

1、客户已结清该笔合约已有息费; 

2、证券金融部未曾对该客户采取强制平仓措施; 

3、该笔合约维持担保比例达到或超过公司规定的展期线,展期线具体参照公司网站公告;  

4、客户申请展期的合约证券需在我司标的证券范围内; 

5、公司根据客户的担保品资质、集中度情况、维持担保比例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评估客户合约展期申请,有权不予展期及调整合约展期期限。 

6、不存在公司认为的不适合展期的其他情形。 

以上内容最终解释权归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我公司自今日起向广大投资者公告上述变更内容,请投资者认真阅读以上变更条款。上述变更内容将于2019619日正式执行,如有疑问,请咨询当地营业部。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0一九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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