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议行权策略设置的说明

作者: 来源: 发表日期:2024-10-22 10:15:19 点击数:0

尊敬的投资者:
我司协议行权服务中的行权申报指令触发条件,支持“实值比例行权”,“实值 X元即行权”和“实值百分比即行权”三种策略设置,具体说明如下:
1. 自动行权策略一(实值比例行权)
认购期权:实值比例=标的证券行权日当前价/行权价>M%
认沽期权:实值比例=行权价/标的证券行权日当前价>N%
M,N皆为不低于100的任意整数

2. 自动行权策略二(实值即行权)
认购合约:标的证券行权日当前价-行权价≥A
认沽合约:行权价-标的证券行权日当前价≥B
A,B皆为不低于0的任意实数

3. 自动行权策略三(实值百分比即行权)
认购合约:(标的证券行权日当前价-行权价)/行权价≥X%
认沽合约:(行权价-标的证券行权日当前价)/行权价≥Y%
X,Y皆为不低于1的整数

投资者在开通协议行权服务时,我司根据合同约定,按照“实值百分比即行权”策略,为投资者设置默认的期权权利方合约行权申报指令触发条件。默认的行权申报指令触发条件为:

认购合约:(标的证券行权日当前价-行权价)/行权价≥5%
认沽合约:(行权价-标的证券行权日当前价)/行权价≥5%

投资者可在交易所规定的交易时间内启用、设置、修改、取消期权权利方合约行权申报指令触发条件,包括持仓为零的期权权利方合约。行权日的15:05至17:00期间,不支持投资者进行协议行权服务的开通或取消,不支持投资者启用、设置、修改、取消期权权利方合约行权申报指令触发条件。投资者自行设定期权权利方合约行权申报指令触发条件时,应通过我司提供的具有“协议行权”功能的交易软件进行参数设置,设置内容应包括期权权利方合约的“合约代码、行权策略、触发阀值、行权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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