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保护系列活动】非法证券期货活动典型案例

作者: 来源: 发表日期:2021-03-17 08:40:14 点击数:0

案例简述:投资者张某看到股市回升,打算开立证券账户,由于周围没有柜台网点,他决定采用网上开户的方式。张某在某博客上看到某第三方网站关于开立证券账户的优惠信息:通过本网站进行证券账户网上开户,证券交易每笔手续费返还50%。该第三方网站上设置了国内部分知名券商的网上开户链接,并有数百条开户记录,以及多达千余条的用户好评反馈,形式与返利网站类似。为了获得手续费的返还,王某通过这种形式办理了网上开户业务。一周后,张某发现其证券账户下购买的股票和留存的现金都被盗取,张某随即向当地警方报案。

手法分析:警方调查后发现,该第三方网站利用返利名义吸引投资者通过该网站链接,登录仿冒证券公司网站办理网上开户业务,通过植入的木马程序远程控制开户人王某的电脑,窃取了其账号、密码、电子证书,从而转账套现。

法律法规: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账户非现场开户实施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开户代理机构应通过其公司网站为投资者办理网上开户业务,不得利用第三方网站办理网上开户业务。第十五条规定:自然人投资者申请开立证券账户,可以通过网上开户方式办理。第十六条规定:投资者应当使用本公司或者本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颁发的数字证书作为网上开户的身份认证工具。第十八条规定:投资者应当使用数字证书登录开户代理机构网站,按要求提交开户申请材料。开户代理机构应当对数字证书记载的投资者信息与投资者开户申请表填报的投资者信息进行一致性比对,审核开户申请材料后,按照相关规定为投资者办理开户手续。第二十三条规定:数字证书应在确认投资者身份的真实性基础上发放。本公司数字证书的颁发及使用等有关事项另行规定。

2、《证券公司开立客户账户规范》第十八条规定:证券公司采取网上方式为客户办理开户手续,应当符合以下规定:(一)网上开户仅适用于自然人客户本人凭合法有效数字证书的开户申请;(二)证券公司接受客户通过数字证书办理相关业务,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对数字证书记载的个人信息与账户有关个人信息的一致性进行比对;(三)证券公司应向客户充分揭示网上开户可能面临的风险,并与客户明确约定网上开户方式下双方的权利义务。

3、《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单位参与整治利用网络等媒体从事非法证券活动工作指引》第十五条会员单位应将“整非”宣传教育纳入投资者教育环节中,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向客户揭示非法证券活动的表现形式和典型特征,提高投资者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

内容来源: 中国证券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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