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林证券关于新股发行规则补充有关事项的公告

作者: 来源: 发表日期:2016-01-08 14:13:43 点击数:0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
 
根据交易所新股发行新规,现提醒您:
 
1、投资者须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2、参与新股申购的投资者应于T+2日交易期间查询新股中签情况,投资者申购时(T日)无需缴纳申购款,T+2日根据网上中签结果公告或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确认获得配售后须足额缴纳认购款,并确保账户在T+2日16:00前有足额的新股中签认购资金。自投资者申购之日起至T+2日缴款前,我公司不对新股申购资金进行冻结处理;
 
3、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4、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2000万股(含)以下且无老股转让计划的,直接定价并全部向网上投资者发行;
 
5、我公司对中签认购资金不足的默认处理流程:

1)对中签认购资金不足的默认处理流程,客户如没指定扣款顺序,系统按中签金额从小到大顺序扣款。

2)对于中签认缴资金相同的多只新股,系统自动选择缴款标的。即随机扣款。
请您注意风险!
 
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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